江苏二级建造师分数查询入口在哪里2024年几月出?
江苏二级建造师分数查询是考生获取考试结果、评估备考效果的关键环节,也是后续资格审核、证书申领的重要前提,本文将围绕江苏二级建造师分数查询的时间节点、查询渠道、分数构成、注意事项及相关政策解读展开,帮助考生全面了解查询流程,确保顺利完成后续步骤。
分数查询时间安排
江苏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通常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公布,具体时间以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官方通知为准,2023年江苏二建考试时间为6月3日至4日,成绩于8月4日公布;2024年考试时间为6月1日至2日,预计成绩将于8月中旬发布,考生需密切关注官方公告,避免错过查询窗口,成绩公布后,初始查询期可能因访问量过大导致系统拥堵,建议错峰查询,选择非高峰时段(如凌晨或工作日上午)登录系统,以提高查询效率。
官方查询渠道及操作步骤
江苏二级建造师分数查询的唯一官方渠道是“江苏省人事考试网”,考生需通过该网站完成成绩查询,其他非官方渠道的信息可能存在误差或风险,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 访问官网:打开浏览器,输入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官方网址(www.jsrsks.com),点击首页“成绩查询”栏目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入口。
 - 登录系统:使用报名时注册的账号(身份证号或手机号)及密码登录,若忘记密码,可通过“忘记密码”功能找回,需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及验证码进行验证。
 - 选择考试项目:登录后,在“历年成绩查询”或“当期考试成绩查询”页面,选择“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及对应的考试年份(如“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
 - 查看成绩:系统将显示考生各科目成绩及总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专业科目(分为建筑、市政、机电等6个专业),考生可截图保存成绩单,以便后续使用。
 
成绩构成与合格标准
江苏二级建造师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报考3科的考生需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需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各科目满分及合格标准如下表所示:
| 科目名称 | 试题类型 | 满分 | 合格标准 | 
|---|---|---|---|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客观题 | 120分 | 72分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客观题 | 120分 | 72分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主客观题 | 120分 | 72分 | 
注:实务科目包含主观题(案例分析题),需注意答题规范,如书写工整、分点作答等,合格标准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考试难度及通过率划定,原则上按总分的60%确定,但部分年份可能因政策调整略有浮动,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
查询注意事项
- 信息核对:查询时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及科目成绩,如发现成绩有误(如缺考科目显示分数、分数异常等),需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复核仅限于答题卡扫描误差、统分差错等,不重新评阅试卷。
 - 成绩单打印:官方不提供纸质成绩单,考生需自行登录网站打印,打印时建议使用A4纸,黑白或彩色均可,打印件上需带有“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成绩专用章”方为有效,后续资格审核、注册登记均需使用此打印件。
 - 后续流程衔接: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需关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的资格证书领取通知,通常分为现场领取和邮寄领取两种方式,部分地区需先进行资格审核(如学历、工作年限核查),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证书。
 
常见问题与政策解读
- 
成绩滚动周期如何计算?
滚动周期以考试年度为界,例如2023年通过《施工管理》和《法规》,2024年需通过《实务》,若2024年未通过《实务》,则2023年已过科目成绩作废,2025年需重新报考全部科目,免试《实务》的考生需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施工管理》和《法规》。 - 
成绩复核结果何时公布?
成绩复核申请提交后,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考生可通过原查询渠道查看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仅以“通过”或“不通过”形式反馈,不提供具体分数或试卷内容。 
相关问答FAQs
Q1:江苏二建成绩查询时显示“无此考生信息”怎么办?
A:可能是由于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如身份证号错位、姓名用生僻字未统一编码)或未完成缴费导致报名失败,建议先登录报名系统核对个人信息,确认报名状态为“报名成功”后再次查询;若问题仍未解决,可拨打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25-83236083)或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实。
Q2:二建成绩合格后,证书领取需要哪些材料?
A:领取证书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打印件(加盖公章);若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代领人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委托书(需考生签字),部分地市推行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具体以当地住建部门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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